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9年“南粤扶残工程”资助的通知


日期: 2019/10/15 21:48:56    提交者: 吴涛    类型: 信息公告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残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残联〔2015〕83号)和《关于<“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粤残联〔2018〕104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残疾学生申请“南粤扶残工程”资助专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广东省户籍的残疾学生,具体申报对象按文件中的范围界定。

二、申请材料材料与上报

根据粤残联〔2015〕83号和粤残联〔2018〕10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在生源地当地残联递交申请材料。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辅导员在全院学生中广泛宣传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专项资助政策,同时将该项资助政策文件转发全体班级学生,广泛宣传,关心和帮助残疾学生,及时为残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将省资助政策落细落实。



学生处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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