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服兵役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9/16 08:47:18    提交者: 吴涛    类型: 信息公告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服兵役大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受理范围

1.毕业生应征入伍(应届和往届);

2.在校生应征入伍(不含新生);

3.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

4.退役入学大学生士兵;

5.往年漏报的(但不追溯到政策实施年份之前)。

服兵役大学生资助工作主要为学费补偿(代偿)和减免。申请学生就读期间已享受全部学费减免的,不再享受专项资助。

二、工作要求

1.毕业生应征入伍。请各学院统计好毕业生应征入伍情况,分类别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6。申请学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有:资助申请表I(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学生本人银行卡,账号请写在复印件上)。

2.在校生应征入伍。请各学院统计好在校生(不含新生)应征入伍情况,填写附件1和附件4。申请学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有:资助申请表I(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学生本人银行卡,账号请写在复印件上)。2020-2021学年财务处已划扣学费和住宿费的,如需退费的,请持缴费收据办理;如不办理退费的,可转至复学后相应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抵扣。

3.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请各学院统计好退役复学大学生情况,填写附件1和附件5。申请学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有:资助申请表II(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退役士兵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学生本人银行卡,账号请写在复印件上)。

4.退役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一年以上(含一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考取我校的,填写附件1和附件7。属于专插本的,如果在原专科学年段已享受资助的,插本期间不再享受学费减免,建议这部分学生联系应征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退役士兵相关资助工作。申请学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有:资助申请表II(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或复印无效)、退役士兵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学生本人银行卡,账号请写在复印件上)。

5.民族生服兵役资助的。结合实际,享受省内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政策的服兵役学生,学校拟将申请教育资助材料(按上述类型填报至相应附件中)统一上报省助学中心和教育部资助中心审批(含往年未上报的)。

6.往年漏报的。参照上述类型进行申报和材料准备。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大学生服兵役资助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上述材料请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东校区行政楼307,电子版(附件1、2、3、4、5、6、7)发送至助学科邮箱。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吴涛,电话:38256670/13760884425。




学生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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