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扇窗户


日期: 2018/01/25 11:18:09    提交者: 沈雯婷    类型: 思想教育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22日   02 版)

 

 

  《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是全球著名环境保护主义者、“地球法理”概念的倡导者科马克·卡利南所著的一部从法理角度探讨人与自然关系的杰作。2017年6月,经由我的同事郭武教授翻译,商务印书馆出版。中译本发行后,很快风靡国内知识界并获某榜单“2017年度全国十大好书”引进版第一名的殊荣。

  《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提出全新的“荒野法”思想,不同于既有法律世界中的主流观念,将人与自然的法理引申到一个全新的维度。

  在开篇“反思治理”部分,作者科马克从白蚁营造蚁丘的社群行为、非洲食蚁兽被作为“问题动物”而遭屠杀的例证中得到启示:人类治理制度的本质应当是帮助人们在地球生命共同体中发挥相互促进的作用,而不是单向度地强化人的主人地位。

  如何改变既有的人类治理制度的目的?科马克单刀直入,引入了本书的核心概念——荒野法。在我们的传统认知中,把“荒野”与“法律”联而为一是荒谬的:这其中存在无序与规则、非控制与强制、无纪律与约束等看起来一目了然的分野。然而,在科马克看来,我们需要克服的恰恰就是“荒野”与“法”之间错误的二分法形成的僵局,二者都是整体的部分,应当注重的是动态平衡而不是一方胜于另一方;恰如法律之阳对应着荒野之阴,反过来荒野之阴中蕴含着法律的核心意义。荒野法表达着地球法理,也规范着人类行为;荒野法保护荒野和生命共同体走向自律,鼓励文化和生态的多元性而不强调单一性。

  科马克洞见到:我们对世界的认知隐含着致命的局限甚至错误。生态过载、过度消费、生命支持能力退化、大规模物种灭绝等问题引致的地球生态环境恶化,其根源在于我们的治理制度建立在错误的假设基础之上——“人类世界”和“自然世界”被人为刻意地分离,奉人类中心主义为圭臬的传统治理模式彰显了人对自然的主宰地位,突出了人的理性力量与实践力量,但是,伴随着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的扩张,自然世界被置于客体的地位,其内在价值被漠视。其结果是,与真实世界相分离的虚幻的“人类世界”抛弃了生养我们的地球生物圈;人类自傲于不断增长的知识和能力,不再聆听地球的声音,渐渐失去了与地球的沟通。

  为此,我们需要反思并寻找一种全新的视角,转换旧有的治理范式,终结现代法律的自负。

  在这个星球上,我们的真正角色是自然的一分子,而不是自然的宰制者。在法理层面,如何超越既有思想观念去审视问题,抛弃那些征服和主宰地球的企图?科马克为我们奉献的全新视角就是“地球法理”,即由人类所创立并源于和存在于宇宙和自然世界固有属性的指引性法律哲学。地球法理的首要原则,是将地球共同体的生存、健康和兴旺优先置于任何个体或人类社会福祉之上;其次,地球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既拥有其成为共同体一分子的权利,也必须要参与到与其他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因此,从治理的角度,应当突破制定法思维中“权利”的单向性,转而注重对关系的分析和描述。在人类拥有强势地位的当下,应当认识到地球权利和地球其他成员的权利,限制人类的恣意,强化人类责任,进而实现“地球治理”的目标。

  科马克认为,实现荒野法勃兴的基本路径,就是返回“荒野之旅”。为此,他呼吁,应当从根本上变革人类中心主义的褊狭和自私,以“人与自然的整体性”为第一原则,从人类回归到荒野,寻求地球法理、生命旋律、大地之法。

  《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承载着思想——超越主流法理学理论的“荒野法”思想。对于普通读者而言,它开启了重新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扇窗户,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意义;对于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特别是环境法学理论工作者而言,则包含着引领未来学术研究范式由传统法理向地球法理、生态法理转换的重要资源。

 

史玉成(甘肃政法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22日 02 版)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