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排查与干预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2/26 15:00:19    提交者: 任增辉    类型: 心理咨询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各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对学生心理危机风险的摸查、甄别与干预,防范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现定于2024年2月26日-3月17日集中开展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及干预工作,具体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3月17日

二、排查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曾因心理问题休学或有心理疾病病史的。

2.患有严重心理或生理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如罹患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癌症等疾病的。

3.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电信诈骗、网络暴力或者其他暴力事件、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

4.既往有自杀行为、自杀未遂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

5.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多门功课不及格、成绩后进、受到处分、留级、就业困难等出现心理异常的。

6.家庭经济困难、负担重、深感自卑的;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

7.人际关系紧张的。

8.因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

9.因原生家庭出现离异,重组,留守,单亲等情况而造成心理困扰的,或家庭关系紧张、亲子关系不和的。

10.家庭或个人期望值较高,而现实达不到要求产生落差,自我否定的。

11.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

12.长期在校外居住的。

13.因病等特殊情况在校内单独居住的。

14.近两个月经历负性生活事件,出现情绪、行为方面异常或仍有应激反应的。

15.其他需要积极关注的。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到排查全覆盖。依据《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指引》(附件1)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科任老师、班干部、信息员等认真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谈心谈话、心理咨询、家校联系、医院就诊等方式及时进行干预,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2.细致谨慎,做到跟进长期化。加强对在册重点关注人群之外普通学生的关注。对摸查到的近期经历负性生活事件的学生,如挂科较多、受违纪处分、经历诈骗、宿舍冲突、感情受挫、情感障碍或冲突、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长期罹患身体/心理疾病或突发严重疾病,在负性生活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前,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定期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给予必要的疏导。

3.加强沟通,做到帮扶多元化。对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心理中心专职人员等与当事学生咨询交流,研判问题的严重程度,建立预警学生心理档案(附件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健全学院挂钩联系制度,每周做好督导工作。

4.严格管理,做到服务规范化。严格休学、复学等管理,凡因心理问题休学期满后要求复学的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执行,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康复方可复学。对于接受心理治疗和精神治疗康复期的学生,要督促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并与学校签订知情同意书,相关老师和同学应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对确诊有精神疾患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

5.抓细抓实,做到工作温情化。注意工作方式与方法,切实关心各类需要帮扶的学生。具体工作中,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可随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在排查访谈、信息报送和干预过程中因信息隐私问题产生负面影响。凡涉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类报表或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审阅后,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工作的辅导员装袋密封后送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请各学院于3月17日前将《心理危机预警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心理疾病学生返校情况登记表》(附件4)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负性生活事件情况登记表》(附件5)纸质版(签名)和电子版提交到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guangshizp@163.com)。

联系人:任增辉

联系电话:020-38256674



                                  学生处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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