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报送首届“广州市百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日期: 2024/03/29 15:14:38    提交者: 任增辉    类型: 心理咨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教体艺〔2023〕1号)要求,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展现我校心理委员队伍的风采与水平,特发布选拔报送2024年首届“广州市百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一、选拔对象

面向全校心理委员,重点选拔大二、研二至毕业班在读本科、研究生心理委员。

二、选拔标准

1. 政治表现优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并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有积极进取的政治态度。

2. 专业能力突出:担任各级心理委员至少一年,并持有相应的心理委员课程成绩优异或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具备良好的心理咨询和疏导能力。

3. 道德品质高尚: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人正派,诚实守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同学有积极影响力。

4. 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挂科补考记录,能够在学业和心理委员工作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5. 活动参与积极: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以及各专委会组织的高校 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能够主动分享经验,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6. 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选拔程序

各学院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筛选并推荐优秀的心理委员参加评选。参加评选的心理委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 文字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2. 相关证书: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3. 视频资料:提交时长为5分钟的MP4格式视频资料,内容应展示个人在心理委员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成果及特色,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4. 报名表:填写《广州市百佳心理委员报名表》(附件 1)。

申请所需文字介绍、证书、视频、报名表需打包后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提交到邮箱:guangshizp@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百佳心理委员”。

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选拔工作,确保选送的心理委员能够充分展示我校心理委员的风采和水平。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2. 其他未尽事宜,敬请联系金老师 156022666049。

附件1: 广州市百佳心理委员报名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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